黎日工: 公正永远迟到
公正永远迟到
黎日工
我要把这四个人的名字记在下面:
审判长 马来客
代理审判员 徐庆斌
代理审判员 陈伟
书记员 宋惠玲
他们是方舟子诉《探索与争鸣》名誉侵权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我想在此给他们写一封简短的表扬信,表扬一下他们在审理此案中的一个表现。
据原告人方舟子披露:
“在庭辨阶段,气氛非常激烈,在被告律师反复对方舟子及新语丝进行‘政
治批判’时,审判长几次提醒不要跑题,要围绕着野鹤的三篇文章是否侵权”。
我觉得马审判长(在徐、陈、宋三位支持下)此举难能可贵,令人刮目相看。
这是一件民事案,被告想把它“政治化”无非是想转移法庭视线,影响法官立场,
达到一棍子打倒对手的效果,不审而胜。你们没有让这种企图再次得逞,使审判
结果得到一定程度的公正。你们在这一点上做得好,值得表扬。同在一个城市,
北京西城区法院的法官就做不到。以下是方舟子叙述的去年11月6日西城区法院
庭审情况:
“曹宁法官一方面是对被告律师客客气气,听任其在法庭上对我进行政治批
斗,批我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典型’、‘恶毒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大量
的证据为证’云云;另一方面则是对我和代理律师恶声恶气,经常很不耐烦地打
断我们的话,甚至替被告辩护……其倾向性已非常明显”。
对此,笔者曾发感想,在政治倾向性如此严重的法官面前,你怎么可以指望
能得到一点点起码公正的审理呢?法官法官,在此哪里有“法”的影子?剩下不
过“官”身了!果然,一审让被告阴谋得逞,平空制造了一起冤案。曹宁法官的
名字也以“曹宁现象”一辞记录在中国法律史上。
我想,如果没有法官“曹宁”多好!如果一审就在法官“马来客”庭下进行,
那公正不就不会迟到了吗!不用讳言,二审结果还有若干错误之处,马、徐、陈、
宋四位还要听取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同时也要扩大知识面包括科学方
面基本知识,不致被真的“江湖骗子”们迷惑。这些,是我们深寄希望于四位的。
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表扬一下马、徐、陈、宋四位,迟到的公正毕竟还是公正。
假如有一天,在我的祖国——中国,公正不再迟到,公正就象火车那样永远
准点到站,那有多美啊!
这一天定会来到。
转眼又到新年,我为祖国祝福,让我在心中为母亲唱一首小歌。
(200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