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高手,现有一棘手问题,恳请赐教

来源: 2006-01-07 07:42:0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现在正打算通过诉讼离婚,询问过几家律师事务所,价格我都无法接受,不是我吝啬,实在是没有钱。我现在决定自己写诉状,但不知在诉状中是否应提到在国内的财产,因为据我所知在美国这里的财产是必须要提到的,我在这里身无分文,仅在中国有一些财务,也是继承我祖父的,我想留给我父母养老,不希望在这的诉状中提到,不知这是否合法。万望赐教,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