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想法, 如果能證明您朋友的女兒在18歲之前曾經與這為男士有發生過性關係,她的父母可以直接找當地的地方檢察官聯絡,請求協助,在北美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在大部份的州,不論少女是否自願都是屬於一級性犯罪,通常這一類的犯罪屬於重罪,且且大部份的州對於這一類的事件追訴期都相當的長。 當然最好也是最無奈的方式是搬離當地,這是沒有方法中的方式 但是為了子女的幸福,或許這是一個斧底抽薪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