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意是过不下去就离婚, 报警干吗? 又不是警察逼你们结的婚, 干吗浪费纳税人的钱? 檢察官決定起訴是因为这种CASE很容易赢. 尤其DEFENDANT是外国人. 唉. 为什么曾经相爱的人要出此下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