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忘记丢失被collection公司讨, 有两家store的,现早已付), 买车和房时他说不能署我的名字,只能署他的名字,因他的credit好。有这回事吗?我哑口无言。请教天神大道和老猫,这样我就失去了财产的ownership了吗?他这样对码?我应该怎样对应?我们之间反正私下里总是他是对的,所以我无法说因为我是你老婆就该署我的名号让我有一份ownership.法律上是怎么样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