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加州朋友婚前与女友为结婚买房,共同署名,但女方找借口未出分文。结婚登记后,女方拒绝与他共同生活也不负担任何费用,一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分房产。男方将所有积蓄投入其中,深觉受伤。请问,加州法律将如何裁决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