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决定买房,事实上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前四天close的。 当时老公只写了他的名字, 因为我是学生没有收入,正是毕业前夕, downpament是他付的。但是一个月后我就开始工作, 以后,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是放到同一个账户里面, 一起用来付房贷和其它支出。 如果离婚的话,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我能够和他分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