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共同财产的问题
我不是贪心的人,对钱原本是无所谓的, 这些年婆婆从我们这里拿来很多钱, 国
内买房子, 旅游什么都是我们出钱,每月也按时寄钱, 我父母家倒是从来不跟我
们要钱, 还常常贴补一点。但是今年以来,因为我娘家情况不好,我想给定期给娘
家一些钱,婆家很不高兴。 不巧今年夏天,我又失去了工作, 一时还找不到, 婆
婆一直跟老公吹风说我没有工作就要他离婚。当然现在还不到那一步, 老公现在也
不是那么想的。 但是因为婆婆得关系, 家里关系变得紧张, 我想想这些年钱都到
他们家去了, 我也不能给自己留条后路, 万一老公这个大孝子最后听了他妈的呢?
我想知道, 如果我另外开一个户头, 把我父母给我的钱或者一些工资(找到工作的
话)存到那边去, 而不是我们的共同账户, 将来离婚的时候, 这个单独的账户是
不是我自己的? 还是也算作共同财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