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老婆长期不配合性生活,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来源: 2005-11-15 17:06:1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许多州,夫妻婚姻中性生活不协调是可以做为离婚的原因,如果您认为您的婚姻已经无法挽救,您应该考虑谘询律师并且document你们每月平均性生活的次数 (不是开玩笑,这是很重要的证据)
家庭法庭的法官可以依据这一个纪录来决定您的要求是否合理。
(即使您的夫人不同意离婚,您仍然可以依据这项原因单方诉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