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里来了两个维修人员,本来我和孩子在饭厅,可是因为他们使用电钻太吵了,我就带孩子去了卧室。等他们走了以后,我发现放在饭厅大桌子上的钱包不见了。损失倒是不大,现金就60多刀,其它的都是信用卡,医疗保险卡等。我本来想向apartment office反映,可是我无凭无据的,担心他们犯过来说我诬陷。我们才搬到这里,还签了一年的lease,如果这样,我们以后还敢离开家吗? 不知道是否有人遇到类似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