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 甚至有思维逻辑混乱的,
请看以下为一个典型的逻辑混乱之类比:
"原来你已经再嫁了,你宁愿送新车给别人的孩子,也要千方百计扣钱从你前夫那里! 你管前夫要的太多了,他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你不打算送他和他老婆的孩子一辆车? "
1.当事人的前夫对于和前妻所生亲生儿子的抚养义务是合理义不容辞的.
2.当事人已经再婚,作为STEPMOTHER和现丈夫一起送车给现丈夫的孩子, 颇为合理. 不合理的是回贴人却要以此来对比她应该如何对待前夫再婚后的将来的孩子. 风马牛不相及!
此类回贴, 不仅是误导, 而是在讲歪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