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有用处, 其它州在COURT上法官也可以判定协议无效, 知道的朋友中这类例子有几个, 没有一个被原雇主找出事的. 特别要提的是楼主的原雇主有捣乱的企图, 更不能相信他单方面的威胁, 尽快去咨询所在州(地)的劳工部门, 甚至精通此道并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