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在这儿:
亲子鉴定按理说不该错的.
第一次时如果说鉴定不是那个美国男人的, 也许他们实验室还可以找出种种理由说工作失误.
但是第二次有让他们鉴定是不是我的, 结果是肯定的. 这中肯定的结果难道也能歪打正着
得到吗?
所以如果这里没有猫腻的话, 是不可理解的.
这也是我为啥气愤想告他们的原因.
孩子妈妈更想告他们....因为在她看来, 他们当初搞鬼, 差点把她肚子里的"龙种",一个
她跟心爱的人生的孩子弄死, 是人命关天的事啊.
所以, 即使处于义愤, 我也想告他们, 因为本来不是我的孩子, 闹的我人心不安. 难道不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