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能不能要求赔偿?
我就是坛子里很早叫"可怜的人"的人. 你们一定记得我当初老婆跟美国人跑的事.
当时她怀孕了...她和我都觉得孩子是那美国人的.
后来到加拿大用"羊水"做亲子鉴定, 说不是美国人的. 我前妻不相信, 又让该实验室在做一遍, 结论是孩子是我的. 那个时候已经错过流产的时机了, 而且我前妻一直不相信这
结果, 所以她决定把孩子留下来.
现在孩子生下来了. 种种迹象表面孩子还是美国人的.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获得赔偿吗?
应该怎么做? 如果重新鉴定结果证明原来的是错的, 他们会不会硬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