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发贴询问车祸索赔的问题。唉!今天打电话给警察局,希望他们能提供当时bus driver的电话号码,他们不肯,让我们去小额法庭告他。可是,没有证人和照片,只有当时留下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和他的车的信息,法官会判我们赢吗?另外,我们的车后面有被对方撞过的一个长方形的车牌印,这能算是证据吗?:-( 恳请知情的朋友们帮帮我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