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观念,事前没有经由法官准许取得court order(如治安单位对某人进行监听),私人谈话的录音带不能做为法庭的证据。 同时大部份的州,对於未经对方书面的同意秘密录音或是录影,是"相当"严重的控罪,希望您不要轻率行动反而误处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