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楼兰馨”的故事,我来分析一下,大家看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来源: 2005-09-26 00:17:1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可以把他们的婚约看成是一种合同。女方提供什么呢?她没有工作,当然是在家提供家政服务,生理服务以及男方无聊时提供三陪服务;男方提供什么呢?她的吃穿住行,稳定的居留保障(我想这里应该包括绿卡,从后来的结果看,这是对女方很有诱惑的开价)

现在合同处于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状况,咱们要找到原因,女方的家政服务,生理服务和三陪服务肯定都提供了;而男方“稳定的居留保障”(绿卡)的实施还没有到位。造成男方就“稳定的居留保障”没有继续实施的原因,我想女方应该检查自己的家政服务,生理服务,三陪服务的质量是否符合Customer Service Agreement的标准规定。不过他们也许签合同时没有详细弄出一份Customer Service Agreement来,所以现在就弄成了这个样子。

你看迈克尔.道格拉斯的合同签的就比较详细,中国的,老赖他们家的儿媳妇过门时,据说也签的比较详细。就目前的状况,我觉得女方应该坦诚地就自己所提供的服务征求男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