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指出我回文的前一位作者文中质疑原作者不该有产假(只>因为她工作还不到六个月)是不对的,而且对她到底能够休多长时间的怀疑也是过于苛刻了些的。 我的理解, 前一位作者并没有说不该有产假. 他/她说的是, 她工作没到6个月, 不受法律的保护. 有的法律保护是有条件 的. 但具体的我不清楚. 也没有置疑她能够休多长的产假, 只是说明很多公司没有那样 的产假. 每个人理解不同哈. BTW: 我一直没搞清楼主的产假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