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月结婚,因为拒绝太太她妈把我们家变成灵堂现在已开始离婚程序。但是在结婚之前很久我曾有一个经济官司最近要判决下来,我大概能得到一笔钱,请问这笔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前拿这笔钱和离婚后拿这笔钱有什么区别吗?现在她妈、她姐及全家都瞪着眼盯住了笔钱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