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传票,要去做几天juror. 想了解一下有没有意思,要不要找点理由推掉。 一个问题是,说是duration of one to five days or until discharged. 如果一两天就去了,如果拖长了就比较麻烦,一般会不会拖长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