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您當初所簽署的contract中的規定,如果沒有明文規定被lay off也不能再從事同類形的工作,(一般的合約應該只包括員工自動辭職的部份)你就沒有問題,otherwiase,你須要和原公司協商取得書面同意,(老貓知道有的公司會容許你到其他公司認職,只要是你不release原公司的機密,尤其你只在原公司工作兩個月,應該還沒有接觸到任何核心的機密),否則你只有另外再找其他類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