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没有搞清楚,我在前一次提问中已经提到了。
老猫请消消火。
上一次我还在贴子里说“房子是两家庭,楼下住人于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可是你们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大个子倒是还问我“既然是两家庭的房子,为什么楼下住人不合法”。也许是我当时阐述得不够清楚。
我家是合法两家庭,分三层楼:GROUND FR, 1ST FR, 2ND FR。这个租出去的公寓是在GROUND FR。
我现在还没有去看我的CO,也不知道GROUND FR上住人是不是真的不合法。我现在的状况是,如果是合法的,我去打官司当然没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如果是不合法的,那就没办法在法律上寻求帮助了。打官司必输无疑。
我的问题是:如果真的是不合法的(最坏的打算),那如果房屋管理局来查看的时候,自然会给我VIOLATION,然后罚款。这个没问题。注意,以下是我真正想问的。
我看到这种情况下有两种解决方式:
1。要求住户搬离。
2。去DEPT OF BUILDING去拿PERMIT,然后把公寓合法化。
我现在是和房客有问题,自然不会用第2个解决方案。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住户搬离,然后把厨房拆掉?租约还没有到期。
如果能够要他们搬离的话,那这个解决方法就最省时了。我不管被罚多少钱(顶多1000块吧),能让住客搬离是我最大的心愿。
不知道现在老猫看懂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