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 theft
车被以14岁孩子偷,当天被警察找回,但车体损坏严重。车行评鼓需3500元修车。青少年法庭指定律师一再给我们强调,此人不一定有能力赔偿。并要我们要求我们的保险公司付修车费。但我们的保险是 liablity类型,不cover我们自己的车。我们给她讲,她似乎没听明白。当时,偷车的孩子还有一个伙伴,但他伙伴没有开车,只是坐车兜风,也没有被列为罪犯,也没有到庭。但当时该律师说,3500元有两个人平分,每人1700左右。她跟罪犯谈了以后,和我们说,罪犯付1500,并且说very close to 1700.我们同意,并没有签任何文件,听证会结束。后来,该律师又提一句,说坐车的人不一定有赔偿责任。弄得我们很糊涂。说两个人平分的是她,然后有这样说。如果两个人均付1500,共3000,我们还是可以接受的,但只有1500,还是太少了。
但,现在糊里糊涂中,听证会已结束,尽管没签什么文件。我想请教各位,现在我们该做什么?这个case 就这样结束了吗?坐车人到底有没有责任赔偿?如果此人不赔偿,我们还可以不接受调解吗?
感觉律师不很热心。语言沟通也有问题。此律师的费用谁付?如果自己请律师,有必要吗?在马州。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