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两个大学博士后的OFFER,接受了其中一个并且这间大学已经提交了H1B申请但还没有批准,申请的工作开始日期在九月以后。现在想接受另一大学的 OFFER,这样涉及不涉及法律问题?我应该怎么办哪?我知道很多人又要骂我在破坏中国人的声誉,不过好像美国人也是这么做的啊,只不过他们没有签证和身份问题。谢谢给建议的各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