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F1, 在读博士. 前年和丈夫离婚. 我因在这里不能回国, 就委托朋友在国内代办的(在领事馆开的委托书). 离婚后有离婚证明(中文, 国内开的). 现在想和现任男朋友(F1)在美国结婚. 我的问题: 1.我需要到某处(either中国领事馆or美国什么机构)去对我的离婚公正吗? 2.我去结婚的时候, 需要出示我的离婚证明吗? 多谢. 言语恶毒者就免入吧. 我知道有少数变态的人对别人的婚姻最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