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公司法的人指明一下:这条小财路要不要淌

来源: 2005-07-13 20:30:3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美国, 做purchasing,供应商愿提供commission 性质的回扣,数额不大,在中国操作,有没有什么问题啊? 好象前一段看报道有人玩火触犯法律.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
但原来贸易公司不都这么操作吗?而且commission 也可以是合法的收入.还是因为我以全职在一公司不能接受其他的commission??

如果让供应商说成是业余雇佣我,进行海外市场开发的人员成本说的过去吗?

别砸砖啊,实在是资本主义雇主low pay 剥削的结果. 明人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