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本人于八年前接受父母赠予的一个房子(办了过户),价值约50多万美元。由于不熟悉IRS规定,当年没有递交3520表。去年十二月才知道早在过户当年就应申报。24年12月底怱怱补寄了3520表(怱忙中忘了在表上签名),并附信说明自已一直是诚实税民,没报3520表实在是不知道等等。昨天收到IRS来信,极可能面临巨额罚款,请问现在再请税务律师是否值得或太晚?FBAR我到是每年报的(国内银行内三十多万人民币)。IRS信见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