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国内来女儿家短期探亲,因闲在家没事就替邻居家带带孩子。如果邻居付工资时把支票写给我女儿,她再把现金给我,对她家年底报税会有影响吗?我不想给她添麻烦。 邻居似乎不太想付现金,这里有什么法律上的原因吗? 谢谢您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