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让一个讨厌的房客住进去了,怎样才能踢走他?

来源: 2005-05-25 06:09:2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租约上周一开始生效(5/16/05),租期一年。房客还欠我第一个月的租金200块。我讨了几次,没有讨到,他都推三拖四的。结果,我没办法,就使出了杀手涧,写了个NOTICE OF PAY OR QUIT,期限3天。不过我心里也没有底,如果他还是不交钱,又不想搬的话,那我就只能上庭了。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上庭的话,对房东来说有什么不利的地方?
还有,换个锁,把那家伙锁在门外(我知道是违法的),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没什么要紧的话,我就他奶奶的TOUGH一下。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