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应该现在递交基于离婚的I-751

来源: 2024-04-30 09:15:1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前夫说申请了10年绿卡"是什么意思?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婚的?她的I-751(removal of conditions申请)申请有两个可能性:

1. 基于保持婚姻状态的申请。这个是他们两个人一起申请的,一起签表的。这个是必须在两年绿卡过期前90天内申请的,而且申请时必须还是婚姻状态。(不必婚姻很开心;甚至正在离婚过程中也可以申请;只要离婚还没有完成就行。)如果是这样,因为她需要签字的,所以她应该知道申请。

2. 基于离婚的申请。这个是她一个人申请的,不需要她前夫签字或参与。如果她申请了这个,她肯定知道。这个不像你描述的,因为这个申请跟她前夫没有关系。

我猜应该是#1(他们两个人一起在两年绿卡过期前90天基于保持婚姻状态申请了I-751),跟着收据等寄到旧地址所以她没有收到。跟着他们离婚了。无论如何,就算他们一起的I-751申请没有丢失,他们在I-751 pending时离婚完成了,她就必须改成基于离婚的I-751。她可以联系移民局改已有的I-751为离婚的申请,或可以递交一份新的基于离婚的I-751。但是现在因为她没有之前的I-751的记录,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递交一份新的基于离婚的I-751。她需要重新交申请费和离婚前婚姻真实性的证据。离婚的I-751没有规定要在某个时间段里申请,所以现在递交没有问题。就算上了移民法庭也可以递交I-751。离婚的I-751就是I-751上Part 3轩1.d “My marriage was entered in good faith, but the marriage was terminated through divorce or annul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