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应如何鉴定?

来源: 2024-03-25 15:53:0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想请教一下:

女方提出要离婚 (双方不存在第三者,家暴,吸毒或犯罪等原因,只是女方认为没有感情了),虽然男方不太愿意,但鉴于女方执意要离,男方觉得这样过下去也不是个事,所以也同意离婚。下面要做的就是财产分割。双方在华盛顿州居住,

1. 除了居住的房子,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家具,汽车外,双方的401K, ESPP账户以及公司分发的股票是否也算共同财产?尤其是公司每年给的股票,一部分还没到可以vesting的日期, 那这部分应该怎么算呢?

2. 国内的资产,男方的父母过世立过遗嘱,将财产留给男方,父母过世后所居住的房子也过户到了男方(没有女方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假如说不算的话,若男方把此处房产卖掉的话所得到的钱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3. 男方的父母在国内留下的存款男方继承后若投资到国内的某些项目中,但在离婚前若没有收到收益的话这笔钱还算共同财产吗?

4. 离婚时若一方在工作,另一方没有工作,那么离婚后工作的一方有义务给另一方赡养费吗?

谢谢大侠们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