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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4-01-10 18:51: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根据你的信息判断这信不是a lawsue.
2.$4千只是起诉人expect/ask for的个claim, 有很大的讨价还价余地.
3.且你完全可选择"go away".
collection本身可是社会上独立合法的私人机构(且众多),他可雇佣各色人物、可
不择手段(甚至有犯罪行为)的对某个人进行跟踪调查.查你的信件、帐单、银行帐
户、信用卡、
电话或跟踪你。
不要接任何陌生人的电话,少用电话.
换住处、换环静后,少少少向人泄露你的信息吧。
我认识的美guy有遇到比你更麻烦的债务/财务affair,密密搬到邻州后,申请新的信
用卡公司,新的银行户头……一切都好了。
我的建议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