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加州的, 配偶过世后的遗产分配. 德州也这样
配偶过世后的遗产分配
配偶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幸存的配偶,另一半属于过世的一方,按照其信托或遗嘱处置(继承法 §§100(a), 6101; 婚姻法§297.5(c))。如果逝者没有留下有效的信托或遗嘱,他或她的那一半共同财产就由幸存的配偶继承(继承法§6101(a))。
幸存的配偶对于逝者的单独财产,就是婚前财产, 没有所有权利益。逝者的单独财产的分配,取决于逝者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是否在世.
配偶去世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幸存的配偶,另一半属于过世的一方,按照其信托或遗嘱处置(继承法 §§100(a), 6101; 婚姻法§297.5(c))。如果逝者没有留下有效的信托或遗嘱,他或她的那一半共同财产就由幸存的配偶继承(继承法§6101(a))。
幸存的配偶对于逝者的单独财产,就是婚前财产, 没有所有权利益。逝者的单独财产的分配,取决于逝者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是否在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