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收到法庭的信,不知所措,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收到法庭的一封信(不确定是不是法庭的,第一页是起诉人律师的信,然后是Plaintiff's Claim Form,列出了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一些信息,然后第三页是To the defendants,列出了我欠landlord的钱数(搬离apartment前,没有给提前60天notice,landlord让在交2个月的房租,由于上大学必须搬离,而且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没交,一起签约的同学由于回国不回来了,他们找不到他,所以就来找我,我跟他们说我只交我那份,可是他们说it doesn't work in that way.想问问我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呢?)然后是让我file a defence with the court within 20 days after i received this claim.如果我不这样做,judgment may be entered against me.
想问问,这个defence要怎么写,写完后再怎么办?寄给法庭,还是怎么样?不去理它,不写defence也不寄可以吗?因为我实在没有那多钱($4000多),就算他们告我,可是我还是没有那么多钱,而且他们也不同意我只交我那一份,我可以置之不理吗?还有就是“judgment may be entered against me”是什么意思?(我的英文太烂了)谢谢各位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