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借给朋友钱, 双方签订了私人借贷协议,其中有一款:
适用法律。本协议应受位于南卡来罗纳州的法律(“管辖法律”)解释和管辖。(我们在南卡)
现在还款期还没到, 如果对方还款到期前携款回中国, 请问我们可以在国内通过法律途径追诉还款吗?
另外,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非常感谢解答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