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国内父母的房子直接买卖最合算,但是因为限购户口等问题没法买卖。如果现在赠与我,将来我自己再卖,那么收入所得是要交税的。如果房产等父母过世后再继承,是不是没有税上的问题?(美国这边没有遗产税)我的理解对不对?
还有,绿卡持有者继承遗产和作为美国公民继承父母在中国的财产有什么差别吗?有什么限制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