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把整个的细节写在这里吗?我感觉我的表达有问题,现在是对方要求我们赔9万多还有对方的律师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1,起因是对方没有履行合同附加的分摊补房租,现在对方认为没有签补充合约,但是email是同意的,所以他们找律师的费用要我们出。我们认为补充合约没有签,不算是他们少交房租的理由。
2,关于气候造成的房子损坏造成的商业损失:我们当时的合约是对方买地产保险,和商业保险。因为地产保险可以增加商业保险,我们没有买商业保险,现在对方认为,维修的时候造成的不能使用,要我们赔付房租。虽然他们在保险公司理赔了,但是合约上没有写细节,也就是说他们还是可以要求我们把房租赔付给租客(他们是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