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公司面纱
一般来说chapter 11单独用于公司重组,chapter 7/13可以用于公司或者个人。
美国有一个法律理论叫做刺破公司面纱,就是一般公司债不追到法人头上,这个叫做责任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但是如果公司法人把公司当作个人财产随意支配,那么法院会刺破公司面纱,把公司和个人当作一个实体,个人财产要拿来还公司债务。
郭文贵勇chapter 11,是试图用公司破产来拖延付债时间。但是法院现在第一步并没有刺破公司面纱,但是法院认为有刺破面纱的可能,所以对郭文贵的个人财产下达冻结令。如果官司他最后输掉,他的豪宅和游艇有可能被拍卖冲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