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帮助.我问了学法律的同学,他们说因为传票上面根本就不是我的名字,我完全可以不去理会,而且由于收信人不是我的名字,我连拆都不应拆的.所以他们建议我直接把信仍掉就是了(因为我已经拆了,而且有所损坏,严格讲私拆他人信件也是违法的),就当作没人住在这就是了.不知这样是否可以.多谢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