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身份人A,美国绿卡身份人B,中国人C, A有25万刀转到B的美国账户里,B的家人在国内给A人民币,或者A把美金转到C的美国账户里,C的家人在国内给A人民币。 请问这合法么?,算赠予么?需要被税么?转给B和C哪种方案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