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論述基本上˙基於對方"應該知道.." (没有请你关照他的狗,要时时注意他的狗有没有跟出门,应该知道你白天要出门...) 這些都是對的,但是,出問題,同時是ˊ因為樓主的 careless ;特別是事發之後,樓主沒有盡"应该告知他狗逃出门的責任,這是真正的問題,樓主要是ˊ不知道狗跑了,就沒有她的事
正如同開車,人人都應該知道需要小心,但是出了事,不是ˊ知道應該小心就不需要負責的
所以 "做人不要過於老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