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一个公寓大楼,是一个有30个单元的大楼(属于同一个association)。上周保险公司来检查大楼,发现有两户人家把推车放在走道,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更新目前到期的大楼保险, association只好临时去找了另一个保险公司投保,保费一下涨了8000块。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法律层面,可以请那两户人家承担保费上涨的责任? 因为大家都是在一个大楼,所以都被绑在一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