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单位分房,一般附加有分房后5-10年服务的条件。
后来老邓南巡,改革开放成为定局,又因为出国比较普遍,出台了政策:对出国人员豁免服务年限(也即房子分了就是分了,不能再以中途离职收回)。可能楼主三线地方,春风不度玉门关。
俺觉得,只要还是拿着房就有主动权,可以慢慢拿国家政策跟他们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