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p,刚才看到你好回答疑问的跟贴,我想在此告诉大家一个事实
我父母2003年12月20号来美,2004年6月15号回国,去年我在报税的时候同时替他们申请了TIN,注意,申请表和联邦税表1040A一起寄出,1040A表dependent一项,就将我父母填上,州税表上,也将他们作为dependent,并注明TIN的申请在pending中,结果是,我不仅拿到了TIN,还拿到退税(不申请的话,应该是补税)。
可按照你的说法,是不可以的。但IRS还是给了。
我觉得应该鼓励大家去TRY,如果能退,就是合法,不能,申请者也无任何损失,
希望这个贴子对我们同胞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