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猫的指教。

来源: 2017-09-01 06:31: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签约过程中的一些细节

      1   房屋设计过程中图纸都写着我们两家的名字,也说好一起去签约的,但是,签约的时候,老夫人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去签约,没有和我们打招呼。建筑商是老夫人的熟人。

     2  房屋建筑合同为期一年,结果从施工到真正入住一共花了两年。建筑商不诚实,不能诚实告知交房日期,造成我们一些需要海运的家具和电器需要租赁仓库存放了一年之久。损失了相当一笔费用。

    3  老夫人对法律比较熟悉,一直执意自己撰写我们和她之间的合同, 在建房过程中我们反复催促老夫人先给合同,但因为老先生离世,考虑到老夫人的心情,我们也不忍心过分催促。老夫人只是反复许诺:一定签订一个对我们有利的合同。

    4  入住后,我们催促老夫人给合同,老夫人总是以忙,稍等一两个月为理由,其间因为汇率问题,我们不断要求他快些给合同,但是最终她都无视我们的任何请求,因为汇率的变动 给我们造成了相当一大笔损失。

   5  拖延了三年老夫人才给我的合同,条款我觉得对我们不利:

     1)地价要按照时价卖给我们。她的那一层要按照新建时的原价买给我。也就是她离开时,要把在这里的投资全部从我手里收回。

    2)不允许我们一次性把我们所属的部分一次性付款,要求我们以月供的形式把余款支付给她。唯一的好处就是不需要利息。但是限制我们很多自由,比如,安装空调的位置,放室外垃圾桶的位置,对土地完全没有任何使用权力,甚至不允许我除院子里的杂草。不及时交付月供时,已经支付的月供将视为月租,缴纳的所有款项不退。

    3)房屋本体部分的投资才算做我们的所有权,投资的房屋地暖,厨房设备,浴室,厕所等占整体房价三分之一价格的设备投资另作约定,不算在做房产所有权内。(这合理吗?)

   4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老夫人已经办了房产证,以她个人的名义。房屋保险也是她个人的名义。我们没留任何证据,只是当初购买所有设备和盖房的相关款项从银行转账给她了而已。老夫人可能早有打算,我们给她的关于房屋的相关邮件她从来没有回信过,都是电话或者根本无视。只有和建筑商人讨论房屋构造时的图纸上有我们的名字。

   5)建筑商不诚实,多收了我们投资份额的十分之一的金额,我们告诉老太太,可是她始终不加以重视,至今也不为我们去商洽追回多收的款项。

   6)我们所住的顶层漏雨,建筑商只是简单的用胶水修补门框,到现在没有彻底给予修补。老夫人至今也没为我们做任何催促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