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帮你的EX-WIFE找个代理人.我不认为去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对我们有什么不同. 因为双方当事人,只要有一方不在国内,就必须要去法院办理离婚,不能去街道办事处之类的地方.在办理委托时就已经决定由谁来起诉,填表好像有些不同,你去使馆一问就知道了. 好心奉献你一句,如果已经到了非离不可,就赶快把婚离了.重新开始生活.别把你的过去在这里讲来讲去,何必自己去招人骂呢.人走到这步你付出很大的代价,还是给自己留点尊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