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也是联邦国家,各省法律不一样。

来源: 2017-02-06 10:05:3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http://www.moneysense.ca/save/financial-planning/the-difference-between-joint-tenancy-and-tenants-in-common/

这篇文章说,tenancy in common 是指你和配偶各拥有一半,他死后他一半要通过继承手续。那么,不知道你的所在地,也就不知道你们那里如果没有遗嘱,是否配偶继承死者的一切财产。如果有遗嘱,他的那一半按遗嘱处理。总归比较麻烦。

Joint tenancy是包括survivorship,就是死者死后,配偶自动拥有另一半,不需要走继承。这样的话,死者生前也无法通过遗嘱把那一半给别人。

这不知道是加拿大哪个省的法律,自己去看本省的法律,恕不仔细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