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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6-12-03 19:12: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如果起诉公司,有机会胜诉吗?沒有 (和公司的雇佣关系是建立在 at-will基础上)
     
  2.   可否再联系公司,让他们修改结果为自动离职?沒有太多機會 (你自己知道為什麼)  什么理由更容易被对方接受? 除非你˙掌握一些技術或是專業知識是對方所需要的...
  3. 对再找工的影响。这两个半月的经历可以不写入简历吗?老板曾经在不同场合暗示过,她在职场人脉颇广, 可以影响你今后的求职。这话想起来很恶心 (隨您) 您需要的是真正有技術與本事是別人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