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就是 workplace sexual harrassament 吧?
如果是,家坛的人怎么说,受害者必须明确表达反对才成立?
俺明确知道,在加州,受害者完全不用表示反对,甚至表面附和也没关系,只要内心反对。没有明确反对行为,也不能就否定sexual harassment 了。
是不是美国各州法律不同?
美国联邦法律更松?
还有,即使civil litigation赢了,没大损害,是不是就没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