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遵守雇佣法的话,那应该是这样的。

来源: 2016-09-27 09:00:2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Fire 人不可以这么随便的,应该有书面的warning(一次到两次不等),HR 和你都应该有记录(hardcopy), 有签字。

这样州里才能同意fire符合要求。

所以不建议实话实说,因为没人感兴趣你的personal stuff. 州里只审核手续是否合法。所以你的目的应该是把这个misconduct 从手续上去掉,只申述有关HR程序不符合雇佣法规。应该是laidoff. 这一个是你要努力的方向。

别太担心,州里不一定会站在公司一边。有理有据是最重要的。不要太多废话,自曝其短。